关于评选2012-2013学年度共青团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分团委、各团支部: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促进我校共青团工作再上新台阶,学校团委决定在今年“五四”期间表彰一批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校11级、12级各团支部
二、评选项目(以支部为单位评选)
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
三、评选比例
先进团支部:先进团支部按本学院团支部总数(10级团支部数不计内)的20%评选。
优秀团员:优秀团员名额按本团支部团员总数的10%评选。
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干部每支部评选1名。
四、评选条件
以上评优,参照学校《学生手册》厦门南洋职业学院“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的评选办法进行。
备注:没有及时缴交团费的同学取消评选资格。
五、其他要求
1.接通知后,各团支部须以支部为单位召开团内民主生活会,总结自去年以来支部的工作和团员在各方面的表现,肯定成绩,找出不足,民主评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在4月20日前填写相关表格,整理上报先进事迹材料。
2.希望各二级学院分团委接通知后,认真做好本次评选工作,于4月23日前完成本学院的评选工作并上报校团委,校团委将推荐名单公示一周,接受广大团员青年的监督。
3.评选工作在各二级学院分团委的具体组织下进行,各团支部要认真组织学习文件,严格按照条件评选和推荐,严守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对有学生举报的先进个人,校团委将进行核查,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不再增补名额。
共青团南洋学院学院委员会
2013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