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6-27浏览次数:909

为了更好的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帮助我校家庭困难学生解决上学难、学费高的问题,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2. 新生提供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首次申请贷款的在校生提供学生证及《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确认表》。

    3. 户口本及复印件(含有派出所公章的第1页、家庭索引页和学生个人页)。

    4.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申请表中有选择的需提供。

    5. 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 学费收费标准。

    7. 高校账户信息。

二、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办理流程

1、福建农信社、农商行申请助学贷款申办流程

注册并登录https://zxdk.fjnx.com.cn(福建农信社 农商行申请助学贷款系统) 填写并提交《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贷款学生凭贷款所需资料向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县(区)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学生随带材料向当地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或农村商业银行)提出贷款申请→贷款人受理→贷款人调查、审查、审批→与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贷人签订借款合同→学生携带银行出具的《高校确认告知书》到校报到确认→贷款发放、划款到就读高校→贷后管理等其他工作。

2、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办流程流程

访问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点击“生源地助学贷款”,注册用户→登录系统,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新增”,录入信息提交申请,打印贷款申请表,签字确认→资格审查认定→携带申请材料,与共同借款人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申请→签订借款合同,领取贷款受理证明→高校报到后,携带贷款受理证明到校确认→11月20日前,国家开发银行发放贷款。

3. 厦门市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办理流程参照福建农信社、农商行申请助学贷款申办流程办理。

4. 非福建省籍学生申办生源地助学贷款参照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办流程办理。

三、学院方面提供的《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确认表》请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自行打印出来,填写相关信息,由辅导员审核后统一交到二级学院资助工作负责人处,各学院于7月4日11:00之前统一交到学工处周扬杰老师处,逾期由各二级学院自行办理。

四、填表补充以下内容:高校类别1为高职高专,高校类别2为本省市属。

五、高校账户信息:学校开户全称(厦门南洋职业学院)、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厦门市分行营业部)、账号(35101535001052500694)。

请各二级学院积极开展此项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确认表》

     

           学生工作处

                                                                     2016年6月27日